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9:43   来源:    浏览量:


各有关教职工:

根据《洛阳市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洛建〔2025〕6号)(附件1)规定,2025年第二季度住房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2024年6月1日以后我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

1.高层次人才。符合洛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办法,经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学历人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专科毕业生。

3.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4.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

(二)2022年6月1日(含)之后引进的人才,购房补贴符合此政策条件的,仍可继续申报。

二、有关要求

(一)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博士学历人才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时间为准。高层次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二)住房情况。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或未购买家庭首套住房,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私有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高层次人才不受此条限制。

(三)未享受我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四)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只能由一方申请一种方式。

三、申请方式

住房补贴采用线上申请报名进行办理,登录系统界面--用户注册--业务办理。洛阳人才住房补贴系统网站:

http://123.7.180.231:6002/newpt/new/pt/index.html#/talent-subsidy/login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具体步骤见申报指南(附件2)

(二)单位初审。

(三)复审。市、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底前对线上申请情况进行复审,对提交的要件检查是否一致(学历、租房的性质),符合要求的进行汇总上报。

(四)联审。区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将本区线上申请汇总情况按要求上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至20日组织市(区)人社、社保、医保、教育、民政、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审核。

(五)公示。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前,将审核通过人员的补贴方式、标准等信息,在市住房保障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

五、时间安排

申请人可以随时线上申请住房补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至20日为联审及公示时间;21日至月底为本季度住房补贴核算金额及上报时间。

六、其他

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64231042

地址:开元校区嘉园浴池3楼321室

后勤保障部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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