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学校近期将对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的废弃无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车辆认定标准
对于长期无人使用、车体生锈、残破、零部件明显缺失、积灰严重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认定为废弃无主车辆。
二、工作时间安排
车辆收集阶段:5月22日~6月10日;
个人认领阶段:6月11日~7月10日;
清理处置阶段:7月11日~8月31日。
三、废弃车辆存放地点
(一)废弃自行车
开元校区:
1.嘉园5号楼北侧:存放北门、小北门、图书馆、嘉园学生公寓、嘉园餐厅、菁园餐厅、校医院周边的废弃车辆。
2.主体育场东北角:存放菁园学生公寓、农医组团、龙门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致远楼、西门周边的废弃车辆。
3.工科5号楼东侧:存放乾园学生公寓、工科组团、博园、公共教学区、文科组团周边的废弃车辆。
西苑校区:南院2号楼东侧、北院耐磨实验室东侧。
(二)废弃电动车、摩托车
开元校区图书馆东广场、嘉园餐厅东广场、乾园餐厅北广场、农医教学楼南侧道路人行道上。
四、废弃车辆认领方法
车主凭身份证、学生证、车辆有效证件到上述车辆存放点认领车辆。
逾期未认领的车辆,将视为车主放弃车辆所有权,学校有权进行清理和处置。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后勤保障部
2026年5月21日